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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巩固黄海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果,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建设“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美丽海湾,根据《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通知

海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已经海阳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将计划目标和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将记入干部执行力档案,请高度重视,根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努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规范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的意见

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及《关于明确海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海发改价格〔2019〕20号)文件要求,对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做出规定。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认真办理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不仅能更好地审视自身工作,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而且也是市政府自觉接受代表或委员监督、改进政府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

海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海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0 号),进一步完善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设,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海阳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建设,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完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297 号)和《关于完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0〕538 号)等文件规定,现制定我市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有关价格。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2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全市公共卫生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落实市级调整实施行政许可相关联事项的通知

全面做好相关联事项承接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制定具体承接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联事项办理的交接工作。对委托实施的,依法与烟台市级委托部门(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根据《海阳市承接市级调整下放的行政许可相关联事项目录》,认真编制有关业务手册,公开服务指南。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海阳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山东、健康烟台、健康海阳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烟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烟政办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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