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1-04900 主题分类: 农业_林业_水利,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29
发文机关: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海阳” “海阳生态保护” “网格化” 统一登记号:
标题: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字〔2021〕15号



各沿海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海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巩固黄海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果,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建设“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美丽海湾,根据《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

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市、镇、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各级对所辖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属地监管责任,将监管责任量化落实到单位、到岗、到人,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全覆盖。

二、监管范围及内容

(一)监管范围。我市沿海区域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对人口聚居区、生产聚集区、设有入海排口的岸段实行重点监管。其中,网格巡查员监管范围为海岸线向海一侧的可视范围及向陆地一侧100米以内的范围。

(二)监管内容。根据《海阳市打好黄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实施方案》《海阳市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中的重点任务要求,对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方面的陆源污染、海上污染等突出问题全部纳入监管。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一级网格。以海阳市沿海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海阳市政府,海阳市湾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监督、管理、运行,监督指导二级网格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责;湾长联系部门及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任务,牵头做好本系统相关问题整改。

(二)二级网格。以各沿海镇区街道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沿海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各沿海镇区街道湾长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二级网格的监督、管理、运行,监督指导三级网格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各沿海镇区街道湾长制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任务,牵头做好相关问题整改。

(三)三级网格。以二级网格各区域内的沿海行政村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网格巡查员做好环境问题巡查,按上级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四)网格员设置。各沿海镇区街道按照本方案要求设置网格巡查员并做好管理工作,对人口聚居区、生产聚集区、设有入海排口的重点岸段每1公里设立1名网格巡查员,非重点岸段每5公里设立1名网格巡查员。网格巡查员要求具备熟练操作手机APP的能力。

网格巡查员巡查内容包括:(1)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2)露天堆场、拆迁工地、裸露闲置土地等未覆盖;运输车辆腥水遗撒;施工工地未落实降尘抑尘措施、扬尘明显等现象;(3)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等现象;(4)排污口排放废水有异味、颜色异常,私设明管、暗管排放废水,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废水等现象;(5)养殖场(户)倾倒废弃物、乱排废水等现象;(6)岸滩有堆积或倾倒生活垃圾、渔业生产废弃物(贝壳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现象,渔具随意堆放、散布等现象;(7)海上溢油、赤潮(绿潮),海上垃圾漂浮,使用泡沫浮球、泡沫浮筏、泡沫浮船等现象。

各沿海镇区街道将岸段管理情况及网格巡查员设置、变更情况,于每年3月20日前报市湾长制办公室,内容包括:网格巡查员巡查岸段界址坐标、姓名、联系方式。

四、网格运行管理

(一)巡查机制。一级网格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巡查,二级网格每半个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巡查,网格巡查员确保每周不少于三次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卫片排查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二)报告机制。各网格相关单位和网格巡查员发现问题后,利用湾长制APP即时报送。报送内容要载明问题具体位置、问题具体情况描述及现场的照片、视频等信息。

(三)处置机制。烟台市湾长制办公室通过湾长制APP对网格化进行全程管理。各级湾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每日对网格巡查上报、群众投诉举报及其他渠道、途径发现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处置。对一般问题,各网格相关责任单位在48小时内完成整改、上报;对复杂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按期完成整改。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核销的问题,市湾长制办公室在48小时内完成电话提醒、APP转办、现场督导、APP核销工作;对涉及多部门的海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及重点、难点问题,市湾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并对超时未处理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督导。

(四)沟通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湾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定期向网格内各单位公开环境日常巡查、监管、问题处置等情况,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协调沟通制度,各级湾长或湾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召集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召开1次协调工作会议,通报各部门海洋环境监管网格运行管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督查机制。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工作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网格对本级网格中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奖惩机制。各沿海镇区街道要加强网格巡查员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巡查员的能动作用,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适当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表现较差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沿海镇区街道要把实施网格化管理作为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市湾长制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职责,确保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二)强化配合联动。市湾长制办公室要积极牵头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开展海洋生态环境集中综合排查整治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在人员、物资、装备配备等方面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保障本方案常态化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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