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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发水务承接海阳农商行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有效化解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农商行)不良债权(资产),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发挥金融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海发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水务)承接海阳农商行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海发水务承接海阳农商行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组织处置跨区域、跨部门重大事项,结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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