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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意见》文件的通知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海阳市区共划分为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2个,2类声环境功能区1个,3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4类声环境功能区2个,4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共29条。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公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全面覆盖、运营规范、保障有力、监督高效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现象,打造整洁、舒适、美丽、文明的宜居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三农”领域的重要民生工程。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面上推开的具体抓手,打赢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意义十分重要。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负责、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以点带面与连片推进相结合,通过提高煤炭质量、完善清洁煤炭配送体系、淘汰落后燃煤工艺、推广新型燃煤设施等措施,用3年时间打一场攻坚战,全面开展城市核心区、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农村地区等散煤治理,减少煤炭散烧直排,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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