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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支撑作用,有效促进全市实体经济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本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银农直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加强村集体资金支出监管为突破口,利用网络科技成果,对现有“农村三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平台”进行升级,实现“农村三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平台”系统和“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直联,打造具备网上查询、转账汇款、电子对账等功能的“银农直联”网络平台,解决因现金交易不易被监管而出现截留、吃回扣等现象,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推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海阳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和运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4号)、《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烟政办字〔2018〕8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1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防风险的工作部署,全面承接上级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工作指导,适应辖区金融业态多元化发展的监管需要,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完善协作架构,增强监管合力,突出风险管控,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信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国发〔2014〕21号)精神,在总结我市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信用县”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信用环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我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步伐,制定本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做好山东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18〕6号)以及有关文件要求,决定设立“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风险基金”)。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金智驻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探索实践县域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有效路径,进一步增强和发挥好政府“看得见的手”的积极作用,打造县域政银合力助企融资的“海阳样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添动力、增活力、挖潜力,决定实施“金智驻乡”专项行动。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海阳市机构改革中经费资产划转管理工作的通知

机构改革要在保证部门单位交接有序、工作连续的前提下,根据现行经费资产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结合各部门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分类明确部门经费资产划转管理有关工作程序。

海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烟台市“信用烟台”建设总体要求,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建立政府诚信监管机制,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循序渐进,推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乡镇(街道)政务、安全生产领域等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特色试点示范市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立政府领导、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扩大辖内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企业基础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充实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数据,大力开展信用创建活动,推动我市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化、特色化和长效化,为诚信海阳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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