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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意见》文件的通知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建设厅、工商局<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55号)、《烟台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为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通过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化发展,特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农村村民(指具备本村集体组织经济成员身份的村民,下同)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农民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鲁自然资发〔2020〕10 号)、《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令第301 号)、《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烟农〔2020〕25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暂行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5号)及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城乡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推进全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以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住建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省国土资字〔2018〕191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工程项目砂石土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严格规范全市工程项目的砂石土管理,维护依法依规、规范有序的砂石土资源利用和市场供应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砂石土违法行为,按照《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依据《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工程项目砂石土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严格规范全市工程项目的砂石土管理,维护依法依规、规范有序的砂石土资源利用和市场供应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砂石土违法行为,按照《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依据《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海阳市区共划分为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2个,2类声环境功能区1个,3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4类声环境功能区2个,4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共29条。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烟台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海域使用权出让行为,保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烟台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烟海渔〔2022〕5号),以及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海域使用权出让行为,保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烟台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烟海渔〔2022〕5号),以及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阳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海阳市科技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立海阳市科技项目库,储备优秀重大(重点)科技项目,提高我市科技项目申报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科技项目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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