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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2022年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改善农村河道面貌,进一步提升农村宜居宜业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烟台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烟政办发〔2022〕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整体水平,根据省水利厅、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水运管字〔2019〕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小型水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海阳市水利局关于海阳市农村公共供水水价的通知

为健全农村饮水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村饮水工程的良性运行,依据《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农村饮用水指导价格。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定的通知

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的通知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农村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分技术规范》、《分散式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规定,现对我市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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