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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质量纳统工作的意见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是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数据来源,是评价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固定资产投资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前提保证,是优化产业机构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升规纳统,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建立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我市统计基层基础现状与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统计能力和源头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的工作,明确提出了2035年发展远景目标,全面闻述了"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是海阳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职责和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发水务承接海阳农商行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有效化解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农商行)不良债权(资产),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发挥金融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海发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水务)承接海阳农商行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海发水务承接海阳农商行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组织处置跨区域、跨部门重大事项,结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制定本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通知

海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已经海阳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将计划目标和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将记入干部执行力档案,请高度重视,根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努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海阳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准确界定破产程序中政府与法院的职能,建立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府院联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和破产审判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印发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发改财金〔2019〕1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海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审批资源,推进流程再造,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19〕 11号)、《烟台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烟建审改字〔201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通知

海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已经海阳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将计划目标和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请根据责任分工,对照任务目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努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国有企业统一监管调整整合方案的通知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17号)、《关于加快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整合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实施方案》(海政办字〔2019〕2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海发〔2018〕2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国有企业统一监管制定如下调整整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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