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导航
按发文类型分类
按主题分类
按发文年份分类
常用机关代字
搜索结果(36)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定的通知

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的通知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海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意见如下。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农村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分技术规范》、《分散式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规定,现对我市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了划分。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68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17〕3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实施细则的通知

突出“源头控制、安全处置、防范风险”三个环节,加快我市纳入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的推进,强化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海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烟台市“信用烟台”建设总体要求,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建立政府诚信监管机制,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循序渐进,推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乡镇(街道)政务、安全生产领域等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诉讼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规范行政应诉行为,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水平,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烟政办发〔2017〕16号),现就加强我市行政诉讼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服务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一次办好”为改革理念和目标,针对电力接入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通过“互联网+”实现流程再造,压缩时限、简化环节、降低成本、提升可靠性,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造环节少、时间短、造价低、服务优的接电新模式,增强人民群众和企业获得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压缩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强化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围绕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精准发力,减少环节,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压缩时间,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进一步降低开办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难点、堵点问題,为企业和群众创造快捷、优质的登记服务。在群众、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税款征收等事项,实行国土、房管、税务部门合并受理,减少重复提交材料,通过信息协同共享满足各部门业务需求,在确保申请材料和登记程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将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查(解)封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异议登记以及档案查询等业务即时办结。9月底前,实现申请人在一个窗口通过一次申请即可“一次办好”不动产登记的目标。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二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要完善事项调整后的办理程序,落实经费保障、技术支撑、指导培训等措施,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理。实施相关行政权力事项需要使用国家统一信息系统或者与中央部门进行业务对接,以及需要征求上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意见的,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沟通衔接,避免因事项调整影响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实施。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建设,以政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工作目标。2018年年底前,依托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着力解决政务信息不共享的突出问题,推进事项的标准化梳理和信息共享优化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一次办好”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123共 3 页 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