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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现将全市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予以公布。各镇区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制定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47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地下水管理保护控制指标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严格管理、科学监测、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优化用水结构,保障地下水采补平衡和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全市地下水源储备量增加0.2217亿立方米、可利用量增加0.1092亿立方米,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在0.42亿立方米以内,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达到上级要求。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加快文旅融合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入开展文化塑旅、项目建设、文旅消费、“文旅+”等突破发展行动,突出天、山、海、韵四大文旅要素,建设文旅融合发展新高地和航空航天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海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海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到2035年,绿色能源体系更加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普及,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各项生态文明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数字化引领,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聚力书写新时代现代化海阳建设精彩华章。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以深化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为统领,按照“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的工作思路,以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为引领,巩固发展秸秆综合利用、粮食机械化烘干、高效植保机械化等成果,以主要粮食生产机械化、林果业生产机械化、渔业机械化、畜牧养殖机械化为重点,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模式,补齐农村各业机械化短板,突破全面全程机械化瓶颈,努力提高粮食、水果、水产、畜牧品质和经济效益,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快艇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快艇管理工作,强化非法快艇清理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快艇违规出海引发的海珍品盗窃、非法捕捞、走私及海上安全事故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港航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快艇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海阳市浒苔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往年浒苔发展态势,预计6月中旬浒苔到达我市海域,根据往年浒苔处置经验,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质量纳统工作的意见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是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数据来源,是评价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固定资产投资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前提保证,是优化产业机构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升规纳统,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建立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23〕5号),加快推进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牡蛎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渔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转变我市渔业发展方式,促进牡蛎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生态化、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标准化、品牌化工作要求,致力于打响“海阳牡蛎”品牌,提升“海阳牡蛎”品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海阳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阳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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