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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海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意见如下。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68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17〕3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实施细则的通知

突出“源头控制、安全处置、防范风险”三个环节,加快我市纳入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的推进,强化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30号)及省国土厅《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7〕15号)文件要求,我市于2018年6月10日顺利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各类空间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的验收工作。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意见》,有效解决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可靠财力保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和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各镇区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方案。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推进国家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努力构建更加公平、更加高效、更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在前期对我市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发放基本殡葬补助的基础上, 继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办丧负担,促进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烟政办发〔2015〕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继续对我市部分人员发放基本殡葬补助。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工作意见。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了加大对全市石材行业的综合整治力度,彻底解决石材行业存在的一系列环境污染以及不规范等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石材行业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新形势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省级卫生乡镇、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业化、手段现代化、管理规范化”要求,完善规范现有的市、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平台、完善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市、镇二级联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创建,到2017年底,蔬菜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程度达到75%以上,“三品一标”产地认证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的比率达到省政府规定指标以上。将主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纳入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范围,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实现可追溯化管理。力争粮油、蔬菜、果品、茶叶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阳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省、烟台市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海阳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海阳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特色试点示范市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立政府领导、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扩大辖内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企业基础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充实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数据,大力开展信用创建活动,推动我市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化、特色化和长效化,为诚信海阳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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