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6-18214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6-09-22 发布日期: 2026-09-22
发文机关: 海阳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2031-12-24 有效
关键词: 烟花,爆竹,燃放,交叉点,安全 统一登记号: HYDR-2026-0010002
标题: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文件文号: 海政发〔2026〕7号

海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

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划分方案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我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划分方案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四至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北至:东凤大道北路与虎山街交叉点-东凤大道北路-海园路-盛竹路-秋林中路-方圆路-海阳路-海阳路与山海路交叉点(按顺时针起)

东至:海阳路与山海路交叉点-山海路-东凤大道中路-东凤大道南路-凤阳路-凤凰路-龙港街-海景路-益港路南延与海岸线交叉点(按顺时针起)

南至:益港路南延与海岸线交叉点-海岸线-北京路与海岸线交叉点(含河清岛体育场、鉴湖)(按顺时针起)

西至:海岸线与北京路交叉点-北京路-海瑞路-香河街-海平路-宏达街-海天路-海阳路-公园街(含北山公园)-龙山街-虎山街-虎山街与东凤大道北路交叉点(按顺时针起)

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一般管理区内,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四、本方案未规定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事项,依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执行。

五、本方案自2026年12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12月24日。

 

附件: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图



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划分方案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我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划分方案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四至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北至:东凤大道北路与虎山街交叉点-东凤大道北路-海园路-盛竹路-秋林中路-方圆路-海阳路-海阳路与山海路交叉点(按顺时针起)

东至:海阳路与山海路交叉点-山海路-东凤大道中路-东凤大道南路-凤阳路-凤凰路-龙港街-海景路-益港路南延与海岸线交叉点(按顺时针起)

南至:益港路南延与海岸线交叉点-海岸线-北京路与海岸线交叉点(含河清岛体育场、鉴湖)(按顺时针起)

西至:海岸线与北京路交叉点-北京路-海瑞路-香河街-海平路-宏达街-海天路-海阳路-公园街(含北山公园)-龙山街-虎山街-虎山街与东凤大道北路交叉点(按顺时针起)

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一般管理区内,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四、本方案未规定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事项,依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执行。

五、本方案自2026年12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12月24日。

 

附件: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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