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3-0259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8-31 发布日期: 2023-08-31
发文机关: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海阳市”“政务公开”“要点” 统一登记号:
标题: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7号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海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数字化引领,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聚力书写新时代现代化海阳建设精彩华章。

一、围绕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强化政府信息专题公开。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新旧动能转换、“2+4”现代工业体系构建、“四大特色产业”,强化执行情况信息公开,集中展示工作成果。围绕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文化和旅游、体育、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消费支持政策,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政策推送服务。加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政策措施。做好扩大有效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信息公开,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环境。

(二)围绕涉市场主体领域强化信息公开。围绕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加大助企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围绕市场主体全过程公正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为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主动公开专项执法信息及相关执法结果,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力度,提高监管覆盖率。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每年3月31日前依法公开上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优化企业用户空间,完善“一企一档”功能,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

(三)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等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双减”信息公开,加大适龄儿童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加强民办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推进办学资质等信息集中公开。动态公开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养老托育有关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

二、围绕政策实施落地强化精准公开

(四)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持续推进政府文件库建设,规范录入、动态更新,做到一库全收、上下贯通。做好各类政府文件分级分类展示工作,制定入库公文标准和分类体系,确保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并同步推送至省级政府文件库。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以企业“点餐”、政府“配餐”的方式,打造政策文件包,依托相关公开平台,加强政策精准服务。

(五)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效。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把握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重点、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深入浅出讲解政策,发出权威声音。适应网络、融媒体以及主流新闻媒体等不同类型平台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提升传播效果。充分发挥第一解读人作用,由政策制定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

(六)持续深化舆情回应。重大政策制定前,要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解读。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确保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应。

三、围绕全过程管理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

(七)深化行政决策预公开。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年初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决策事项推进过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预公开机制,意见征集结束后7日内,要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予采纳意见理由进行说明。

(八)推动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承办单位要在政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持续深化公众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制度,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不少于10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开展会议在线直播。

(九)深入开展政策评价。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政策实施的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政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政策实施带来的影响和可预期的长远影响等方面,通过政府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各部门和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原则上不少于1次,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2023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围绕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十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专区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查阅、集中受理等基础服务,做强现场解读、政策咨询等功能,推进公开和基层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综合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村(居)民微信群、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图书馆、电影下乡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强化成果运用,加快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总结提炼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

(十二)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安全风险监测,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保障政务数据开放安全。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

五、围绕服务质效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十三)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衔接和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确保发布政策信息数据同源、更新同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发掘优秀账号,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探索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数据无缝交换,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完善市政府公报数据库,推动与政务类移动端融合发展,提升“掌上公报”影响力。

(十四)持续强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教育、生态环保、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领域公开目录,增强科学性和便利性。要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专项评估。要加强对网站栏目的监督指导,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及时更新。着力加强线下公开场所、电话咨询等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六、围绕制度建设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专项汇报,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十六)加强培训交流。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依托烟台市政务公开学习平台,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方式组织培训活动,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十七)加强考核督导。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优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区分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行为,对政务公开落实不力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提醒约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八)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对照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收社会监督。注重品牌打造,结合区域、领域、业务特点,科学合理进行政务公开品牌规划,树立工作推广典型标杆、学习榜样,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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