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3-04751 成文日期: 2023-12-20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丨《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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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息相通律师事务所 杨福海

《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意见》由住建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修改完善工作。修订过程中充分结合海阳市垃圾处理现状,并征求了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等9个相关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了最终的修改完善。

《方案》出台的目标:确保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作,从而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提高城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方案》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征收范围。指出城市生活垃圾的含义和征收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城市规划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均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二是规范征收标准。明确缴费义务人和征收方式。城市居民、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固定业户等按标准按时足额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三是规定收费管理及使用。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按意见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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