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通知
海政字〔2021〕16号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海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已经海阳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将计划目标和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将记入干部执行力档案,请高度重视,根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努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海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70687004270251L/2021-04746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_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 ||
发文机关: | 海阳市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键词: | “海阳”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 统一登记号: | 无 | ||
标题: |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通知 |
海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通知
海政字〔2021〕16号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海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已经海阳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将计划目标和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将记入干部执行力档案,请高度重视,根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努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海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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