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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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之际,按照“省市同步、条线结合、一体推进”要求,5月9日上午,市委政法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海阳市新元广场集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将普法宣传活动与常态化扫黑除恶紧密结合,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活动中,设置普法咨询台,通过现场普法宣讲、答疑解惑、横幅展示、发放宣传单、文艺演出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与背景,对“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等概念进行解读,引导大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呼吁群众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不断增强法治观念与自我防护能力。在普法宣传的同时,干警们与现场群众亲切交谈,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给予热情解答。此次活动共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单页及各类宣传物品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次。

此次活动,通过这种“面对面”宣传、“零距离”普法的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群众识别和防范有组织犯罪的能力,营造了“扫黑除恶、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市平安海阳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持续深化《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一体推进集中宣传和业务工作,坚持打早打小、惩防并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