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海阳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是气象探测的重要基础,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了《海阳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3.《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第623号令)。
4.《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2014年)。
5.《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221-2014)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7.《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
8.《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9.《海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编制的目的意义
本规划编制是确保海阳国家基本气象站的气象探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保障气象探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天气预报、气候分析、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和科学研究等活动提供支撑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规划的实施,推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专项规划》共分为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城乡概况,主要包括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和城镇规划。自然条件详细介绍了海阳市区域位置、地形地貌、气候环境;经济社会情况介绍了海阳市经济产业体系;城乡规划介绍了海阳市用地布局和发展格局。
第二部分是气象观测站现状与评价,主要包括海阳国家基本气象站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现状分析与评价、气象站附近的国土空间规划四项内容。从代表性分析、准确性分析、连续性分析三方面对海阳国家基本气象站进行了分析评价。
第三部分是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主要包括指导思想、主要原则、规划依据三个方面。
第四部分是规划内容,主要包括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明确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技术路线;确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
第五部分是规划实施,主要包括气象部门和有关部门职责及规划实施的建议和措施。
五、关键词解释
1.气象探测环境: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2.气象观测资料的特性: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
3.障碍物:观测场以外高于观测场地平面1米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作物等物体。
4.遮挡仰角:从观测场围栏距障碍物最近点的地面向该障碍物可见的最高点看去,视线与视线在观测场所在地平面的投影所形成的夹角。
六、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海阳市气象局
联系方式:0535-323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