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1636/2026-18142 成文日期: 2026-09-15
发布机构: 海阳市住建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日期:2026-09-15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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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市住建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节水办法》、《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承办机构

市住建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处罚事前告知→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符合当场办理的予以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时限办理。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听证;向海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海阳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联系电话:0535-3237355

办公地址:海阳市海政路42号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