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飞行回收试验1号平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询意见公告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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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烟发改投资〔2014〕19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开展海上飞行回收试验1号平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并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海上飞行回收试验1号平台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场地位于海阳市凤城街道,海阳市盛龙国际南侧海域的连理岛东岛上。场区紧临黄海,原始地貌为近海海滩,拟建场地为填海形成。项目建设区域总用地约40公顷(600亩)。岛的北部至中部约33.4公顷的用地布局项目一期,主要建设转运道路场坪,四个加注库区及加注管路、1#工位及配套水电设施等。2#工位位于人工岛东侧偏南处(靠岸边),距1#工位约600米,占地约6.6公顷。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公众,特别是与工程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实施该工程的意见。

(1)本工程建设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的建设对民众居住环境的改善情况;

(3)本工程是否影响公众生活,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是否持支持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联系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修经理  联系电话:18342210901  邮箱:hyxhzx@126.com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海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中心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