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鲁0116执恢1223号】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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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0)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4746号

尚秀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370687111018GB00008F00070136

海阳市海滨西路1111号碧桂园.十里金滩H区15幢2304

法院裁定

公告单位: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