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16)海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986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370687003033GB00024F00980083 | 海阳市海阳明珠居住小区A8号楼1804 | 法院裁定 |
2 | 鲁(2016)海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792号 | 陈璐璐/梁玉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370687003033GB00024F00980083 | 海阳市海阳明珠居住小区A8号楼1804 | 法院裁定 |
3 | 20162354 | 陈园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370687003033GB00024F00980028 | 海阳明珠居住小区A8号楼2002 | 法院裁定 |
4 | 鲁(2016)海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109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370687003033GB00024F00980028 | 海阳明珠居住小区A8号楼2002 | 法院裁定 |
公告单位: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