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纪超)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6-08-12

字号:

纪超因保管不善,将其名下坐落于海阳市海河路77号内文山小区5号楼406的产权证(海房权证东村字第031622号、海国用(2015)第1552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