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阳市院下北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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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烟发改投资〔2014〕19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开展山东省海阳市院下北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海阳市院下北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城区北东20 km、留格庄镇院下村北。矿区面积为24.2公顷,开采标高由+60.4m至-9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产品为饰面用花岗岩荒料,年生产规模30万立方米。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量2307.32万立方米,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1990.06万立方米。服务期限28年。项目整体总投资14995.39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公众,特别是与工程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实施该工程的意见。

(1)本工程建设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的建设对民众居住环境的改善情况;

(3)本工程是否影响公众生活,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是否持支持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联系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隋经理  联系电话:17806241551  邮箱:hyxhzx@126.com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海阳市海发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