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宋玉美)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6-11-02

字号: 大 中 小

宋玉美因保管不善,将其名下坐落于海阳市海河路商239号的产权证(海房权证东村字第00622商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