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隋潇)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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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潇因保管不善,将其名下坐落于海阳市新峰大厦B座1603的产权证(鲁(2024)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2084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