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程希娟)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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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希娟因保管不善,将其名下坐落于海阳市滨海大厦1513的产权证(海房权证东村字第033661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