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于华敏)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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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华敏因保管不善,将其名下坐落于海阳市御合新苑5号楼1单元101号的产权证(鲁(2025)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764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