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海征预公告〔2026〕6号)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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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烟台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海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海征预公告〔2026〕6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评估名称:海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海征预公告〔2026〕6号)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基本情况:海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海征预公告〔2026〕6号),拟征收土地路线起自海阳市大阎家东与西安路交叉口,沿G228丹东线进行改建。向西经大阎家村南、潮外村北、隋家村、西沽头北、沟里村南,在辛安镇东转向南,经台子头村东、古庄头村东,于徐家村北与X092滨海大道交叉后向西改建,止于海阳市丁字湾大桥北桥头。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龙山街道海丰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阎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潮外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上村集体经济组织、路疃村集体经济组织、隋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沽头村集体经济组织、西沽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河宝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赵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沟里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阳村集体经济组织、槐家泊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山所村集体经济组织、台子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古庄头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埠崖村集体经济组织、徐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吕家村集体经济组织、鲁口村集体经济组织、西赵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南姜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3.征地用途:用于G228丹东线海阳大闫家至丁字湾大桥段改建工程建设,用途为交通设施用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基层政府、基层组织及受征地影响的村民、村民代表等。

三、征地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程序、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以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烟台腾辉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156 8857 8382

电子邮箱:258680863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海征预公告〔2026〕6号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和诉求)。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