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2026年11月4日)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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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医疗机构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校验及备案工作管理规程(2025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申请人申请,我局工作人员审核,截止到2026年11月4日已对海阳市老年公寓卫生服务站完成注销,相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已收缴,医疗机构注销程序已完成,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26年(自9月4日到11月4日)注销医疗机构内容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1月4日


附件:2026年(自9月4日到11月4日)注销医疗机构内容

序号

申请事项

医疗机构名称

科目

地点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批准时间

备注

1

医疗机构注销

海阳市老年公寓卫生服务站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医学检验科  /中医科******

海阳市东村街道朱家庄村东

法人:黄同旭

202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