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医疗机构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校验及备案工作管理规程(2025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申请人申请,我局工作人员审核,截止到2026年11月4日已对海阳市老年公寓卫生服务站完成注销,相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已收缴,医疗机构注销程序已完成,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26年(自9月4日到11月4日)注销医疗机构内容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1月4日
附件:2026年(自9月4日到11月4日)注销医疗机构内容 | |||||||
序号 | 申请事项 | 医疗机构名称 | 科目 | 地点 |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 批准时间 | 备注 |
1 | 医疗机构注销 | 海阳市老年公寓卫生服务站 |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医学检验科 /中医科****** | 海阳市东村街道朱家庄村东 | 法人:黄同旭 | 2026/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