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军鲁海渔养70157、70158、70159渔业船舶检验证书遗失,该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编号为:3706870220099、3706870220100、3706870220101号,第四十六条规定,“渔业船舶登记相关证书遗失或者灭失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1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说明遗失或者灭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情况,由原发证机关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自公告声明发布后之日起15日后,船舶所有人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渔业船舶登记证书。补发的渔业船舶登记证书使用期限不变”。
现予以公告。
公示期限: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将重新补发新证,电话:0535-3233349。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