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702Y/2026-18030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发文机关: 承办单位: 海阳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6-06-10 成文日期: 2026-06-10
编号: 第26号 会议编号: 海阳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26号:关于对“关于解决河道‘脏乱差’影响”的答复

日期:2026-06-1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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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河道‘脏乱差’影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河道淤塞不畅方面

近年来,市水利局规划实施了海阳市大沽夹河古现段治理工程、富水河海阳市院店河治理工程、富水河海阳市埠后河治理工程、海阳市白沙河南台水库上游段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海阳市留格河北鲁家至薛家村段盘石水库溢洪道以下至龙头村漫水桥段治理工程、白沙河纪疃河全流域治理工程等河道治理工程,共计治理长度50.282公里。上述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筑堤,险工段护砌,工程完工后,极大的改善了原有河道面貌,解决了上述河道淤塞不畅的问题。

针对您的提案,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结合我市实际,对已列入《海阳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的80条乡村河道分布进行治理,治理河道总长度约为250公里。近期计划对丁格河等镇级河道进行治理,远期计划对郭城河、城阳河、孙格河等进行治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筑堤,险工段护砌,新建农用桥及拦蓄工程建设等,待工程完工后,将解决上述河道淤塞不畅的问题。

二、关于岸坡环境“脏乱”方面

近年以来,市水利局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各级河湖长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和要求开展巡河护河工作。结合《烟台市“清河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发现并整改各类河湖“四乱”问题、复核并整改水利部卫星遥感、省第三方、市第三方交办问题2900余处,同时,市河长办组织工作人员对各级河流进行每年不少于2轮的人工巡查,所查问题,督促各镇区街道及时整改。河道环境显著提升,河湖面貌明显改善。2022-2024年,按照《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三有一畅一到位”的标准,组织实施了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全覆盖,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良好河道环境。

针对您的提案,下一步市水利局将从以下3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河湖长履职。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河湖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督促各级河湖长在巡河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发现-交办-整改-销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每一个发现的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履行河湖长职责。

二是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按照《山东省总河长令》(第10号)的要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大力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以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为抓手,不断强化河湖管理保护。

三是持续推进全市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按照《烟台市总河长令》(第11号)要求,开展全市“十廊百河千村”行动,合理规划并有序推进全市幸福河湖建设尤其是农村河湖建设。对于已建成的三条省级幸福河湖做好维护工作,同时深挖河湖生态价值潜力,开展效益河湖建设,今年将打造东村河效益河湖,将河湖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文化效益,实现人水和谐共生与区域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水利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