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4936110011/2026-18066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发文机关: 承办单位: 海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6-05-25 成文日期: 2026-05-25
编号: 第49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49号:关于“引导海阳市禽畜养殖企业提高废污综合利用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5-25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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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海阳市禽畜养殖企业提高废污综合利用”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精准把握了畜牧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的关键,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和实践指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养殖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管

我市严格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做实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与服务。制定了《海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细化监管标准,明确规模养殖场须配套建设粪污暂存、储存治理设施,确保与养殖规模、治污需求适配匹配。积极引导养殖场采用科学工艺,开展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广成熟实用治理技术,严禁粪污、沼液沼渣及养殖污水直排环境和水体。同时立足区域环境承载力,统筹污染防治要求,合理管控养殖品类、规模与总量,推动畜禽养殖产业绿色低碳、与生态环境良性协调发展。

二、关于设立“畜禽养殖废污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近年来,通过强化政策引导、技术扶持,积极培育种养循环、农牧结合示范样板,其中德恩家庭农场、山东鼎立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圆种鸡场)成功获评2025年度烟台市种养结合样板基地,为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树立了标杆。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发挥样板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和实用技术,同时加大培育力度,着力打造更多高层次、高质量的种养结合示范基地,为全市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质增效。

三、关于加大对养殖集中区域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截至目前,我市已在各养殖集中区域周边建成并运营畜禽粪污有机肥加工厂9家,配套完善了粪污处理设备,设计年粪污处理能力近10万吨,可有效实现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养殖产业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随着我市养殖产业稳步发展,畜禽粪污产生量逐年递增,当前现有基础设施的适配性仍有提升空间,部分配套设施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市将适当加大养殖集中区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积极引导更多养殖场户配套建设有机肥加工厂,同时逐步推进现有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善配套服务体系,稳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助力我市养殖产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