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34X0/2026-17191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文机关: 承办单位: 海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6-08-21 成文日期: 2026-08-21
编号: 第23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23号:关于“加强我市乡村道路重型货运车辆综合治理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8-21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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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振平、辛胜永、张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乡村道路重型货运车辆综合治理”的提案,主要反映我市货运车辆超载营运问题,现将相关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办理情况

(一)关于“超载现象普遍”的问题。

1.坚持高位推动,构建立体化联合执法新格局。打破交通、交管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建立了“一盘棋”工作格局。一是深化路警联合常态化机制,研判全市超载严重路段,每月与交管部门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动,确保“逢车必检、逢超必卸、逢超必罚”。同时,针对部分货车“昼伏夜出”、绕行农村公路逃避检查的现象,开展“白+黑”错时执法。二是目前交通运输部门正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百吨王”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联合行动,行动自4月1日至7月10日,通过强化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优化路面联合执法组织方式、加强货物装配载和运输企业源头治理等措施,有效治理“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非法改装、源头违规装配载等突出问题。

2.坚持关口前移,织密源头装载管控网。治超重心从“末端查处”向“源头预防”转移,把住货车出门关。一是根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负有监管责任的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源头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二是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落实货物装载、配载的各项要求,对辖区内的矿山、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物流园区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并公示名单,目前已在政府网站公示货物源头企业22家。三是严控车辆非法改装,联合公安部门严查非法改装车辆,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强制责令恢复原状,并追溯非法改装源头,同时抄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形成“企业-车辆-源头”的全链条打击。

(二)关于“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

1.坚持科技赋能,打造“智慧治超”新模式。针对“人海战术”效率低、人情干扰重的问题,大力推广非现场执法。织密非现场执法“天网”,在国省干线及重要县道的关键节点,建设了8处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利用大数据共享、视频监测、数据分析、图像识别、行为分析等智能化方法,实现车辆超速超载违法信息自动识别触发、自动抓拍、远程取证等线上监管,实现对超限运输行为的24小时监控,有效提高超限检测效率。

2.坚持服务与宣教并重,优化营商环境。在严管的同时,注重柔性执法与权益保障。一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非现场治超查处的案件,超限比例未超过10%且首次违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让执法更有“温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货运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在路检路查中开展治超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案例警示、政策解读等方式,提升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装载、安全运输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治理体系,全力以赴推进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加坚实的交通运输执法保障。

1.持续深化路面联合执法,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优化执法站点布局和勤务模式,提升路面管控效能。

2.着力强化源头治理,推动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货源单位的常态化监管和科技监管手段应用,探索建立源头治超长效机制。

3.大力推进科技治超,完善非现场执法网络数据连接,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提升治超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