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432724U/2026-16896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发文机关: 承办单位: 海阳市人民政府东村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6-06-15 成文日期: 2026-06-15
编号: 第25号 会议编号: 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5号:关于“整治中小学门口流动摆摊乱象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6-15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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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素成代表、李畇进代表、于汶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中小学门口流动摆摊乱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周边安全是重中之重。目前东村街道已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

一、明确禁摆区域,分类规范管理。严禁任何摊贩在学校门口及周边紧邻区域摆摊设点,确保学生疏散通道畅通。对于距离校门口较远、不影响通行和安全的区域,允许在划定位置规范经营,但不得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

二、严管重大安全隐患,禁用液化气罐。针对您关注的消防安全问题,已明确要求:校园周边所有流动摊贩一律禁止使用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器具。目前,违规使用液化气罐的摊贩已全部劝离或整改到位。

三、强化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效。东村街道综合执法队在上下学高峰期实行定期巡查,劝阻违规摆摊行为,同时对较远区域的规范经营点进行安全监督。目前校园周边交通顺畅,安全隐患已基本消除。

下一步,我街道将持续保持高压巡查,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人民政府东村街道办事处

202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