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199/2025-02943 成文日期: 2026-06-25
发布机构: 海阳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及转递

日期:2026-06-25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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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

一、文件依据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4号)。

二、对象范围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档案转寄要求

离校未就业海阳籍高校毕业生档案须按要求密封完整后,学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邮政机要通信、专人送达的方式进行转寄。无论省内学校还是省外学校毕业生档案直接发至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严禁学生个人携带档案。

四、档案接收信息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海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接收地址:烟台海阳市南京街2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学生档案室。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0535-3301258。

五、档案存放地查询

1.注册登录“爱山东”APP,定位“烟台海阳市”,搜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状态查询”,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存档机构名称;

2.进入“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s://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档案服务”,选择“全省档案业务(除济南市人才服务中心)”,点击“个人档案状态查询”,即可查询到存档机构名称。


档案转出:

一、文件依据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4号)。

二、对象范围

档案存放地为“海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开具的调档函。

2.存档人身份证件。

3.如果是单位委托存档,转出时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四、办事流程

线上流程:进入“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s://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档案服务”,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点击“办理”,选中需转出人员的信息后,依据调档函填写转出申请信息,并于附件中上传调档函及身份证正反面,信息填写完整后提交转出申请,等待后台审核。

投递方式选择:调档函中注明档案需用“机要”进行转递,投递方式选择“机要”;调档函中注明档案需用“邮政EMS”进行转递,投递方式选择“特快专递”;调档函中未注明具体转递方式,请及时联系调档单位,明确档案发送方式。

线下办理地址:烟台海阳市南京街2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学生档案室

五、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线上办理,对于符合要求的及时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

线下办理当场告知结果。

六、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5-330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