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疏导天然气上下游价格矛盾,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确保我市居民用气的安全稳定供应,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于2025年10月20日起调整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调整居民气价的背景和原因
近年来,受上游天然气市场形势变化影响,燃气供气企业的经营成本持续攀升。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价格为2.90元/立方米,至今已9年未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呈现购销倒挂,已影响到天然气的稳定供应。为应对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稳定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天然气供需双方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海阳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对比周边县市情况,经召开价格听证会,确定了我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二、此次居民气价调整的幅度
1.阶梯气价:提高0.15元/立方米。居民用气价格第一阶梯由现行2.90元/立方米调整为3.05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5.17%。一、二、三阶梯气价按国家规定的1:1.2:1.5的比例确定,即第一阶梯价格为3.0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6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4.58元/立方米。
2.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其销售价格按一档、二档平均值3.36元/立方米执行。
三、调整后对家庭用气支出的影响
以2024年全市居民销售气量1629万方,居民用户13.77万户推算,户均年用气量约为118.3方,调价后居民每户年均支出将增加约17.8元,每户月均增加约1.5元。调价后对我市大多数家庭生活支出影响不大。
四、调整后相关优惠政策
1.为适应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对阶梯气量进行上调。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216立方米以内(含)调整为300立方米以内(含);第二阶梯年用气量由216-336立方米(含)调整为300-42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年用气量由336立方米以上调整为420立方米以上。
2.考虑多人口家庭生活需求,户籍人口超过(不含)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75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核定其各档气量。
五、天然气独立采暖用户和气代煤清洁取暖用户政策变化
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气价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气量同步调整。气代煤清洁取暖居民户用气参照独立采暖居民用户价格执行。具体为:
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用气量在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量基础上增加采暖用气800立方米,即年用气量在0-1100(含)立方米之间,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3.05元;年用气量超过1100立方米的,超过部分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3.66元。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 由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认定。气代煤采暖用户采暖季用气价格,参照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用户价格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