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包中型水库度汛责任单位和中、小型水库责任人的通知
海政办字〔2024〕13号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确保全市中、小型 水库安全度汛,现将我市2024年包中型水库度汛责任单位和中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各级、各部门及各类责任人要从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工程运行情况,及时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度汛 安全。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市委、市政府将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海阳市2024年包中型水库度汛责任单位名单
2.海阳市2024年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3.海阳市2024年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附件1:包中型水库度汛责任单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