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公告(隋仕兴、李桂花)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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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仕兴、李桂花因保管不善,将其名下坐落于海阳市海山路12号楼202号的产权证(证号为海房权证东村字第0033改号、海国用(2003)第0528-08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拟对以上证书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

 

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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