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文件要求,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G228丹东线海阳大闫家至丁字湾大桥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G228丹东线海阳大闫家至丁字湾大桥段改建工程。
建设项目法人: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路线起自海阳市大闫家东与西安路交叉口,沿G228丹东线进行改建,向西经大闫家村、西沽头村、沟里村,在辛安镇东转向南,经台子头村、古庄头村,于徐家村北与X092滨海大道交叉后向西改建,止于海阳市丁字湾大桥北桥头,路线全长24.723公里。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次要干线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路线全长24.723公里,拆除重建大桥1座、小桥6座、涵洞20道,拼宽中桥1座、小桥4座、涵洞6道,维修利用小桥2座,新建涵洞3道;通道1处;平面交叉19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与养护工区合并设置);监控设施12套;永久占地约106.04公顷,其中新增占地87.66公顷,利用老路占地18.38公顷。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0.8亿元,建设工期为 24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在本项目决策、准备、实施和运行阶段可能受其影响较大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项目沿线的村庄、居民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G228丹东线海阳大闫家至丁字湾大桥段改建工程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社会团体、村民房屋动迁和安置补偿等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各阶段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批,建设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项目的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落实省、市的相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保护耕地;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扰民。
4、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运营期间对主要敏感点同时采取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交通管制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6、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分流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建设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1889号中润大厦24楼
邮编:264001
联系人:李莹莹
电 话:0535-6906037
电子邮箱:sdtzcxgh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G228丹东线海阳大闫家至丁字湾大桥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