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安镇人民政府具体工作事项一
责任单位
辛安镇
监督方式
0535—3711001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锐阳渔光互补项目:办理升压站施工手续,实现项目开工建设。
完成升压站主要设备安装调试。
锐阳渔光互补项目:开展光伏场区施工。
锐阳渔光互补项目:实现项目并网投产。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办理项目施工手续,进行前期基础施工。 办理项目施工手续,进行前期基础施工。 进行升压站主要设备安装调试。
二季度 目前已完成升压站主要设备安装调试。 目前已完成升压站主要设备安装调试。 开展光伏场区施工。
三季度 正在进行光伏场区施工。 正在进行光伏场区施工。 实现项目并网投产。
四季度 已实现项目并网投产。 已实现项目并网投产。 开展光伏厂区消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