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安镇人民政府具体工作事项一
责任单位
辛安镇
监督方式
0535—3711001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锐阳渔光互补项目:办理升压站施工手续,实现项目开工建设。
完成升压站主要设备安装调试。
锐阳渔光互补项目:开展光伏场区施工。
锐阳渔光互补项目:实现项目并网投产。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办理项目施工手续,进行前期基础施工。 | 办理项目施工手续,进行前期基础施工。 | 进行升压站主要设备安装调试。 |
| 二季度 | 目前已完成升压站主要设备安装调试。 | 目前已完成升压站主要设备安装调试。 | 开展光伏场区施工。 |
| 三季度 | 正在进行光伏场区施工。 | 正在进行光伏场区施工。 | 实现项目并网投产。 |
| 四季度 | 已实现项目并网投产。 | 已实现项目并网投产。 | 开展光伏厂区消缺工作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