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具体工作事项十一
责任单位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监督方式
0535-3602719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制定2024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分配改造任务。
设备采购。
中标企业进行施工。
完成改造任务并验收。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1、已草拟2024年度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待上级方案印发后印发至镇区街道。 2、正在将改造任务分配至镇区街道。 已确定2024年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300户,改造方式为电代煤。 按照实际需求,将改造任务300户分配至各镇区街道。
二季度 已制定2024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目前正在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合会签,正在进行设备采购。 已分配完成改造任务并确定2024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 印发2024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季度 已完成电代煤招标采购,施工单位将于近期完成供货,按照改造计划逐户开始施工。 根据改造计划已完成台账信息核对,施工单位正在进行供货。 按照2024年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高效、保质保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目标。
四季度 农村300户居民的电代煤改造已完成。 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运营服务等方面的跟踪管理,监督企业做好质量管理和后期服务,确保设施平稳、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