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具体工作事项四
责任单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
监督方式
0535-3297919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工作,制定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农村生活污水完成20%年度治理任务。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60%的年度治理任务。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并组织验收上报系统。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组织相关镇区街道开展水源地疑似问题斑块核查工作,按照上级下发任务数,积极与海发水务、相关镇区街道对接确定2024年度治理任务村庄清单。 疑似问题斑块全部核查完成 因地制宜优先选用生态治理模式开展治理工作
二季度 开展水源地巡查工作;制定了《海阳市2024年海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方案》,将采取黑灰分离+简易处理的资源化利用模式,选取的朱吴镇牛岭山、徐家店镇坛山村2个试点村庄正在开展施工。 饮用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保护;农村污水治理明确治理方式,在试点村庄进行施工。 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巡查,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在试点村庄完成后,将召开现场会,推进全市农村污水治理。
三季度 开展水源地巡查工作;试点村庄已完工,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组织全市各镇区街道赴朱吴镇牛岭山村、徐家店镇坛山村现场实地考察试点村庄建设情况,在全市范围推广,正在开展建设。 饮用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保护;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巡查,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
四季度 开展水源地巡查工作;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上级下达年度任务已完成并验收上报。 饮用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保护;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巡查,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根据上级安排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