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范磊、高延娜)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4-04-29

字号:

范磊、高延娜因保管不善,将其名下坐落于城北佳苑20号楼3单元202的预告证海房预东村字第20152529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拟对于以上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9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