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提档升级,建立健全适应乡村特点的整合型医疗卫生体系,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组织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海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征求市委编办、财政局、发改局、医保局等10个部门意见并完成会签,所提意见均已采纳,现拟提交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合规审查。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到2025年、2030年、2035年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目标。
第二至六部分是工作内容,共5个方面、18项。一是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提档升级。包括科学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系统提高县域一体化服务水平、持续加强县域信息化建设3项工作。二是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提标赋能。包括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筑牢村级服务网底2项工作。三是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能扩量。包括着力优化人才配备及结构、健全完善多渠道引才机制、优化固化人才下沉帮扶机制、加快打造规范化的乡村医生队伍、建立乡村卫生人才轮训机制5项工作。四是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包括丰富拓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精准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稳步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质量3项工作。五是促进乡村医疗卫生运行保障提效加力。包括加大保障支持力度、优化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健全适宜乡村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5项工作。
第七部分是加强组织领导,包括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营造良好氛围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