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确权登记的公告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4-01-22

字号:

海阳市凤城街道初级中学位于海阳市凤城街道驻地凤和路2号,因历史遗留问题,缺失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该宗地四至范围清晰、面积准确,参照《关于妥善解决烟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确权登记的指导意见》(烟事管【2021】60号)的相关规定,该宗地使用权权利人拟确定为海阳市凤城街道初级中学,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宗地面积为46400.48平方米,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3月9日,如对该宗地权属确认有异议,请自2024年3月9日之前向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公告期内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成立,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海阳市凤城街道初级中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作臣     联系电话:3225957       

附:拟确权用地位置图

权利申请人: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海阳市凤城街道初级中学

2024年1月22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