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3239156/2023-03325 成文日期: 2023-08-24
发布机构: 海阳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抽查结果

海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三)

日期:2023-08-24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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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海阳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在海阳市佰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存在:1、未对污水处理站的沉淀池、气浮机、喷淋塔等有限空间场所进行编号管理,安全管理台账编号应与现场编号一致。2、有限空间的风险告知牌不规范,未明确危险有害因素的限值。3、未在喷淋塔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现警示标志设置在塔体上且标识不醒目。4、有限空间操作规程未针对不同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5、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制定不规范,未明确作业步骤及相应的作业危险性分析。6、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不规范,如沉淀池、气浮机等的有害危险因素登记为碱性废水,辨识不准确,相应的事故后果与危险有害因素不对应。7、防毒面具作为有限空间应急器材。8、氰化氢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未设置不间断电源。9、污水处理站内的氰化氢浓度检测探头安装位置在屋顶,高度过高。10、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批卷不准确,答题错误批卷为合格。海阳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将上述问题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规对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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