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315J/2023-02141 成文日期: 2023-07-10
发布机构: 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决策启动

《海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起草说明

日期:2023-07-1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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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编制背景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部署,海阳市组织编制了《海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各级各类空间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镇(街)国土空间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是对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是规划期内市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的总体安排部署,是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指南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为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要求,践行国家新发展理念,优化海阳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城市能级和区域竞争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水平治理,特编制本规划。

三、规划的形成过程

2019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6月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同时,山东省高度重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全省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提供空间保障,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通知》。

海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19年正式启动,经公开招标,浙江大学、浙江大学城乡规划研究院、杭州今奥信息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中标海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单位。项目启动以来,规划编制团队多次对全市各部门、街道、镇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开展座谈和资料收集工作,“三区三线”于2022年10月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并批复实施,顺利完成“三线”划定工作。

“三线”数据批复实施后,结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技术标准和制图规范,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了深化和细化。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海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于2023年3月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技术审查,并于4月征询部门及公众意见。2023年4月24日,海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在先后征求并积极采纳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等意见建议,充分沟通形成共识,经我局政策法规科初审同意,报司法局审核后,形成《海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