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单位 | 决策程序 | 完成时限 |
1 | 海阳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烟台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市发改局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 | 2023年12底前 |
2 | 海阳市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海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初稿)、《关于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城〔2021〕51 号)、《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及《城市节水评价标准》 | 市水利局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 | 2023年12底前 |
3 | 海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烟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海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2020〕19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 | 2023年4月底前 |
4 | 海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通知》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 | 2023年12月底前 |
5 |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烟台海阳市行动方案(2022-2025年) |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走在前”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2022〕66号)、山东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工作机制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工作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鲁交示范机制发〔2022〕2 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 | 2023年12月底前 |
6 | 海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鲁政字〔2021〕156号)、《烟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烟政发〔2021〕15 号)和《海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海政发〔2021〕30号) | 市残疾人联合会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 | 2023年4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