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海阳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在对谷口油墨(烟台)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存在:1、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电工孙玉平、电焊工李占祥)。2、未为焊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焊接服)。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未及时更新。4、安全费用使用台账不规范(未列明具体采购用品)。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无危害因素辨识和评估过程。6、生产车间门口设置警示标识,顺序不符合标准。7、车间蒸汽支管保温不符合要求。海阳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将上述问题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规对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索引号: | 113706870043239156/2023-03324 | 成文日期: | 2023-06-02 |
发布机构: | 海阳市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抽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