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晓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020年以来,我局先后开展了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复核、食用农产品市场和农村地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等活动,共排查2744家次农村食品销售者,对全市食品经营者进行了系统排查。开展了食用油、猪肉、乳制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等专项食品整治工作,对涉及民生、风险较大重点食品进行了治理。
按照上级千人5份要求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2年全年共完成食品抽检3055批次(不合格23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878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食品全部按照后处置流程核查处置完毕,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局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监管信息、安全预警、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等,在学校、社区、乡镇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022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安排开展了“食安护佳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多项专项检查,特别是正在开展的“两个责任”包保工作,是一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检查,每个食品经营业户都安排一名包保干部,按照任务清单定期督导检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加大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完善并发挥包保干部、农村食品网格员、协管员作用,开展“你点我检”快速检测活动,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做实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